香港注册处收紧公司查册制度 查册需提供个人资料
香港公司注册处于2021年10月25日发出一项行政安排,以调整现有的公众登记册。
如安排所述,自今年11月起,所有使用公司注册处备存的公众登记册的查册人员,均须在查册前提供他们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及身分证明资料。与此同时,他们还应声明其搜索目的,并确认从搜索中获得的信息只能用于声明的目的。
可以说,这是新公司查册规则实施以来又一次收紧公司查册规定,有助确保公众登记册内的资料只会用于设立该登记册的合法目的。为香港创造更安全及更佳的营商环境,并更好地保障商界领袖的个人私隐。
查册
搜索国内外企业的商业信息有很多用途。企业和个人可根据自己的具体需要,通过专业机构查询国内外公司信息。这叫做“查册”。
在中国大陆,最常见的工商信息查询平台有启信宝、企业搜索、天涯搜索等。然而,对于在国外注册的公司,根据当地注册局的规定和制度,查询企业信息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有很大的不同。
其实公司搜索的作用主要是了解企业背景的真实性和存在性。大多数人会询问合作伙伴、竞争对手或同行公司。查询内容可能包括公司股东及其公司结构信息、股权变更转让过程、公司财务状况调查、纳税申报等。
香港公司查册的现况
目前,该公司正处于新规实施的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
从2021年8月23日起,公司可以用董事的邮寄地址和董事及公司秘书的部分身份证号代替公司的正常地址,以供公众查阅。
简而言之,在新规例实施前,市民可在公司注册处查询的香港公司资料内所载的个人资料有以下变化:
第二阶段
从2022年10月24日开始,公司登记簿中的董事索引中包含的受保护信息将被邮寄地址和部分身份证号取代,以供公众查阅。在本阶段开始后,在本署登记的文件内所载受保护的资料将不再供公众查阅。“指定人士”可要求查阅董事和其他人的受保护信息;
第三阶段
由2023年12月27日起,资料当事人可向本署申请不提供在本署登记的文件中所载受保护的资料(以下简称“未提供的资料”),并可以其邮寄地址和某些识别号码取代该等资料,供公众查阅。“指定人士”可要求本署查阅董事及其他人未提供的资料。